信用報告的種類及用途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是依據銀行法第47條之3以及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設立。本中心是台灣唯一蒐集金融機構間信用資料之信用報告機構,為國內徵信功能及信用制度健全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也是亞洲地區第一家同時收集、建置個人與企業正面與負面信用資料的信用報告機構。 金融機構依據主管機關規定,將當事人與其往來之授信、信用卡等資料報送至本中心,而各金融機構需對其報送各項資料負有審核正確之責任。本中心於接受報送資料時,即將各金融機構所報送之資料如實載入資料庫並提供民眾信用報告查詢(「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及提供會員金融機構查詢。
Orignal From: 聯合徵信中心 提供當事人查詢信用報告服務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是依據銀行法第47條之3以及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設立。本中心是台灣唯一蒐集金融機構間信用資料之信用報告機構,為國內徵信功能及信用制度健全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也是亞洲地區第一家同時收集、建置個人與企業正面與負面信用資料的信用報告機構。 金融機構依據主管機關規定,將當事人與其往來之授信、信用卡等資料報送至本中心,而各金融機構需對其報送各項資料負有審核正確之責任。本中心於接受報送資料時,即將各金融機構所報送之資料如實載入資料庫並提供民眾信用報告查詢(「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及提供會員金融機構查詢。
一、種類
本中心目前提供民眾查詢的信用報告依查詢目的不同,可分為兩種信用報告:
「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為企業或個人欲瞭解自身目前於揭露期限內之信用報告。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為個人申請前置協商或展延方案專用之信用報告,其資料範圍包括未揭露於一般金融機構因授信審核目的查詢之未清償債務資料。
二、內容與用途
「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
- (一)內容:表頭資訊、當事人基本資料、銀行借款資訊、逾期或催收或呆帳資訊、主債務轉讓資訊、授信保證人資訊、共同債務/從債務/其他債務轉讓資訊、退票資訊、拒絕往來資訊、信用卡資訊、信用卡戶帳款資訊、信用卡債權再轉讓及清償資訊、被查詢紀錄、當事人查詢紀錄、附加訊息、表尾資訊等項目。
- (二)用途:如當事人瞭解信用紀錄、申請貸款……等需求。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
依申請目的不同而有兩種「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一種為辦理債務清理條例申請前置協商、更生清算者專用之「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用債權人清冊」;另一種為辦理還款困難之經濟弱勢債務人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者專用之「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專用債權人清冊」。 由於債務人之相關資料係由各該債權金融機構所曾報送之資料彙整統計而得,如對於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資料存有疑義、或資料與債務人目前實際債務餘額不符者,敬請債務人再洽債權金融機構確認。
參考資料:http://www.jcic.org.tw/main_ch/docDetail.aspx?uid=92&pid=47&docid=54
Orignal From: 聯合徵信中心 提供當事人查詢信用報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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